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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公告

申請成為註冊承辦商
新聞主任職系
 
     

申請資格

助理新聞主任的入職條件如下:

助理新聞主任 (一般工作)
(薪金:月薪由21,175元至39,220元) (見註 iii)
申請人須:
(1)(a)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發的學位,或同等學歷;或
(b)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專上院校頒發的經評審文科學系或新聞系副學士學位/高級文憑,或同等學歷
(c) 持有註冊專上學院註冊後所頒發的文科或新聞系文憑,或具同等學歷;或
(d) 在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考獲兩科及格,並在香港中學會考另外三科考獲第3等級/C級或以上成績,或同等學歷;及在新聞業、宣傳事務或公共關係方面具有至少三年工作經驗;


(2) 在綜合招聘考試(見註iii)的能力傾向測試取得及格成績;


(3) 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的語文能力要求方面取得「二級」成績,或同等成績;以及能操流利英語及粵語。

職責:助理新聞主任(一般工作)主要被派駐在政府新聞處、政府總部新聞組及部門新聞公共關係小組從事有關新聞事務、宣傳及公共關係的工作。主要負責大眾傳播研究、統籌新聞發放及傳媒採訪、宣傳、推廣及處理緊急事故的工作。受聘人或須輪班工作。

助理新聞主任 (美術設計)
(薪金:月薪由21,175元至39,220元) (見註 iii)

(1)(a)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發的美術設計學或有關科目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及在綜合招聘考試(見註 iii)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的語文能力要求方面取得「一級」成績,或同等成績;以及能操流利英語及粵語;或

(b)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專上院校頒發的美術設計學或有關科目經評審副學士學位/高級文憑,或同等學歷;及在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的語文能力要求方面取得第2等級或以上成績,或同等成績;以及能操流利英語及粵語;或

(c) 持有註冊專上學院註冊後所頒發的美術設計學系或有關科目的文憑,或具同等學歷;及在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的語文能力要求方面取得第2等級或以上成績,或同等成績;以及能操流利英語及粵語;或

(d) 在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考獲兩科及格,並在香港中學會考另外三科考獲第3等級/C級或以上成績,或同等學歷;及在平面設計或廣告設計公司具有至少三年美術廣告設計工作經驗;及在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的語文能力要求方面取得第2等級或以上成績,或同等成績;以及能操流利英語及粵語。

職責:助理新聞主任(美術設計)主要在政府新聞處轄下分組或被派駐政府總部新聞組,或其他部門的新聞及公共關係小組,負責美術設計及正稿製作,範圍包括立體及平面設計,如書刊、展覽設計,以及供演講用的視聽輔助工具等,並須協助妥善管理及保養有關之器材。他們可能須輪班工作。

助理新聞主任 (攝影)
(薪金:月薪由21,175元至39,220元) (見註 iii)
(1)(a)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發的學位,並以攝影或視像製作為選修科目,或同等學歷;及在綜合招聘考試(見註iii)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的語文能力要求方面取得「一級」成績,或同等成績;以及能操流利英語及粵語; 或

(b)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專上院校頒發的經評審副學士學位/高級文憑,並以攝影或視像製作為選修科目,或同等學歷;及在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的語文能力要求方面取得第2等級或以上成績,或同等成績;以及能操流利英語及粵語;或

(c) 持有註冊專上學院註冊後頒發的文憑,並以攝影或視像製作為選修科目,或同等學歷;及在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的語文能力要求方面取得第2等級或以上成績,或同等成績;以及能操流利英語及粵語;或

(d) 在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考獲兩科及格,並在香港中學會考另外三科考獲第3等級/C級或以上成績,或同等學歷;及具有至少三年全職攝影師或剪接師的工作經驗;及在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的語文能力要求方面取得第2等級或以上成績,或同等成績;以及能操流利英語及粵語。

職責:助理新聞主任(攝影)主要在政府新聞處轄下分組或被派駐政府總部新聞組,或其他部門的新聞及公共關係小組,負責基本的攝影或視像製作,並須協助妥善管理及保養有關之器材。他們可能須輪班工作。

《基本法》知識評核(見註 iii)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均會包括《基本法》知識的評核。申請人在基本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的表現,會用作評核其整體表現的其中一個考慮因素,但不會影響其申請公務員職位的資格。原則上,申請人的學歷、經驗和才能仍然是考慮其是否適合被聘用的主要因素。


(i) 以港元為單位
(ii) 若非學位持有人獲得聘用,其入職薪點會比起薪點低兩點 (即19,010元)
(iii) 有關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可瀏覽以下網址:
綜合招聘考試
基本法測試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c)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e) 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f)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g)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面試。(h)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i)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上述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上述職位若有空缺,政府新聞處便會在本地報章刊登招聘廣告,歡迎有興趣人士申請。申請表格(GF340(Rev. 1/2011))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如有查詢,請與政府新聞處人力資源管理分組聯絡(電話:2842 8643)。

 

  2007| 重要告示
修訂日期 : 2011年8月5日